根据国务院《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5年2月10日至2月17日为春节假期,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委托收款扣款日期、还贷委托提取扣款日期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查收!

缴存单位看过来

➧原定2月10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8日扣款;原定2月15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18日扣款。

➧扣款结算日为2月10日、2月15日的单位,请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天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缴存人看过来

➧原定2月18日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20日提取,并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还贷银行卡。

➧请在此期间需还贷款的缴存人确保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另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

2月10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六)

共8天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2月18日(星期日)

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1.停办范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盛泽)。

2.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助语音、在线智能文本客服“苏小金”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

苏州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3.各承办银行网点的服务时间按照相关银行规定执行。

4.节假日期间,“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可以正常使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