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帮办魏巍即时播报近日,市民可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已故母亲的住房补贴如何申领。
据可先生介绍,其母范女士2004年6月30日因病去世,其退休前在75中教学,后来75中被拆,关系转到了天津102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子女可领取住房补贴,可我们去学校领取时,却被要求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但是,现在办理公证很麻烦,还要为此花数千元钱,如果不办公正,102中学就拒发住房补贴。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了102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公证书是必须要办理的。因为涉及不止一个子女,谁继承谁领取都需要看公证书,不可能随意将住房补贴发放。
记者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了解到:在关于修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中有着明确的说明:
提取证明资料,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2)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见附件5)一份;
(3)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