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三明市住房商业贷款已还满一年,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出来还住房商业贷款吗,如何办理?

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内购房及偿还市内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住房〔2016〕3号)规定: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届时您可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应体现银行还款专户名称、账号)、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表(含贷款余额),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的业务。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2025-01-1310: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