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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变化,新政策已从11月10日正式执行。详细信息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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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

(一)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年限放宽到5年。

(二)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先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20倍计算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取消70至80万贷款的原有公积金余额限制。

(四)对新政策出台前,已发放贷款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留足贷款额所需公积金余额后,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允许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内,如月还款额度过低,应及时调整月还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提至当月余额百元位,还款正常的,可划转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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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适当延长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超过贷款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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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政策

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政策,待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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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

实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共同使用公积金政策。提供户口册、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独子证或计生部门证明等其中之一有效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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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修缮贷款政策

(一)修缮贷款额度按修缮房屋产权证面积最高1500元/㎡计算,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5年。

(二)贷款担保方式可采取住房公积金担保(可贷公积金余额1.5倍)或产权抵押,正常还款满12期后一次性还清贷款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三)产权抵押由管理部作价值议定,可不进行评估。

(四)一个家庭只能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套住房5年可以申请一次修缮贷款。

(五)贷款所需要件:房屋产权证、修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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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的亲,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来了!详细信息在这里!

贷款审批权限调整

(一)各管理部贷款审批权限调整到20万元。

(二)超过审批权限贷款按要求上报州级审贷小组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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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调整

(一)建盖自住住房提取按原有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的提供乡镇一级土管所、美丽家园建设办等政府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经管理部两人以上实地调查核实后确定。

(二)缴存公积金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出具收入证明,未缴存职工出具收入证明;还贷能力不足的需提供其他收入的有效证明。

(三)若当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的,严格审核申请人户籍证明并由申请人填写个人承诺。

(四)职工租赁住房提取,持职工工作地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个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五)大病提取、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提取住房公积金适当放宽,采取调查核实,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六)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七)在新居系统内建立公积金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对信用不良或骗提骗贷的职工,使用公积金时,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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