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了有关租房提取业务的意见稿213条,主要集中在4条意见。
1、采纳“恢复租住商品房(提供发票)提取”的建议。
只要您是租住在本市的商品住房,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就可以申请以发票金额为限的租房提取。今日,我在公积金租房提取页面还没有看到这种方式的选项,大家还需要要耐心等待具体实行时间的通知。
2、不采纳将无房租房提取方式的限额提高至2000元,还将保持每人每月1500元的限额标准。

如果您每月租房金额高于1500元很多,建议您还是以发票方式提取吧,虽然发票方式提取复杂一些,但是,这样可以把房租全部取出来,也是值得一试的。
3、不采纳“非多子女家庭也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的建议。
4、不采纳“可随时灵活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形与原政策还是保持不变的。具体提取申请事项,请您参照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