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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情防控发布 | 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提取、贷款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时会受到什么影响吗?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浦建华表示,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加大支持力度。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无需职工提供企业缓缴的证明材料。

在贷款方面,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此外,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

栏目主编:张奕编辑邮箱:shgcggk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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