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南省三亚市,就发生了一起因三名林业站人员不认真履职,造成管护区内公益林被连续砍伐的案件。
11月4日,《》记者从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三亚市崖城镇崖城林业站护林员纪新福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崖城镇农业中心副主任兼崖城林业站站长符二英与林业站公益林管理员陈传贺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孙家袖、黎志平、赵克超等人先后数次砍伐公益林。符二英、陈传贺、纪新福三人严重不认真履职,导致管护区内的公益林被砍伐,毁林面积达49.6亩,蓄积量达103.0988立方米,被伐幼树株数2031株。
连续乱砍滥伐无人管
据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指控,2012年9月期间,孙家袖(另案处理)为了占用公益林地种植芒果,雇佣高秋亮、刘林寺等工人到三亚市崖城镇梅西村委会茅棚水库东侧自家果园亚飞蝶岭的公益林地上,将小树砍掉开行,间隔砍成多行行带,并在行带中间挖洞套种芒果苗。
“那天,我在崖城镇梅西村一个水库旁边的龙眼地帮一个老板干活,之后有另一个老板也让我帮忙,到附近山上砍树开行挖洞种芒果树。我们五人一起到约定的地点砍山,分批隔行砍小树。”据高秋亮供述。
另一个老板是邻近果园的黎志平,他与赵克超(二人均另案处理)见孙家袖毁林无人制止,也雇高秋亮等人将自家果园旁边公益林地上的小树砍光。毁林期间,该片公益林的专职护林员纪新福未到场制止。
黎志平称,2012年10月的一天,他在龙眼地看到对面山上孙家果园旁的林地里有六七个人在砍小树,并开行挖洞准备种植果苗,当时已有约二三十亩林地被砍伐。他看到那些工人砍树并没有人制止,就和朋友赵克超合作,砍伐其龙眼地旁边的林地用于种芒果。
随后,赵克超找到高秋亮,让他带人帮忙砍树挖洞。谈好价钱后,高秋亮就带着四五个人过来帮忙,将该片林地小树全部砍倒,挖好正方形的洞,把芒果苗种上。
2013年3月中下旬,见一直无人管理,孙家袖、黎志平、赵克超再次雇高秋亮等人到该林地,将当时没有砍伐的大树用电锯全部锯掉,造成天然公益林木被严重破坏。
在此期间,符二英、陈传贺、纪新福疏于管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一次次放纵这种乱砍滥伐行为。
经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调查评估,被伐林木均属于公益林地,几次砍伐面积共49.6亩,被伐林木立木总蓄积量为103.0988立方米,被伐幼树株数2031株。
护林员巡山流于形式
“2012年10月13日,我巡山时看见一台挖机在孙家袖芒果园旁修一条通往公益林的路。我担心他们毁林,就将情况报告给陈传贺,陈传贺就带人下来,但是挖机司机已经不在现场,我喷了警告语就回去了。”据纪新福供述。
2013年3月4日,纪新福到茅棚水库附近巡山,发现茅棚水库东侧孙家袖家果园门口处大概有一分多地(60多平方米)的林地被砍倒,便打电话将毁林情况报给陈传贺。第二天纪新福再次到茅棚水库毁林地点巡逻,发现有人在那里搭起一个工棚,他又打电话给陈传贺,陈传贺便打电话叫其他护林员过去把工棚拆了。
同年3月14日,纪新福巡山时发现,孙家袖果园旁边的林地和黎志平家果园旁边的林地已经被毁了很大一片,两块林地上面的小树都被砍光,只剩一些大树没砍,面积共有几十亩,便打电话向陈传贺汇报。陈传贺第二天带着梅山组的几个同事过去拍照。
同年3月24日,纪新福再次到该地块巡护,发现林地上的大树也基本被砍光,约有十几亩。3月27日,林业站的张远雄带人下来拍照,并用GPS测量被毁林地的面积,后向三亚市森林公安局报案。
据了解,纪新福是林业站梅山片区的公益林专职护林员,主要工作是负责对其管护的重点公益林进行管护,确保林地不被破坏,每月应出勤22天巡护,做好巡山记录,制止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发生,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林业站。
然而,在平时工作中,纪新福对其管护区域内的公益林地疏于巡查及管护,巡山时只是在山脚下查看山林情况,没有到山顶、山凹等不易发现问题的地方去巡护,且每月巡山天数有时没有达到22天。
在孙家袖等人第一次毁林被发现后,纪新福并未对该地区加强管护,导致孙家袖等人毁林长达6个多月未被发现和制止。
作为林业站公益林梅山片区的管理员陈传贺,其主要负责重点公益林责任区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每月对每个护林员的出勤抽查应不少于5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护林员发现报告的滥砍滥伐现象及时深入调查,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据指控,陈传贺没有认真履行对护林员的管理职责,对纪新福不按规定天数巡山的情况不了解、不掌握,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出勤抽查。不认真核查纪新福巡山记录的真实性,随意签名确认护林员填写的巡山记录内容。而且,没有到实地检查核对就在管护责任区现场拨交书上签名确认无滥伐情况,在发现有毁林迹象后没有督促纪新福或加派人员加强管护,致使毁林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直至造成严重后果。
林业站长监管不到位
符二英主要负责林业工作。茅棚水库东侧毁林案发生期间,陈传贺曾4次向符二英口头汇报。2012年10月,陈传贺打电话给符二英说,茅棚水库附近有人在通往公益林的路上施工把路拓宽。符二英让陈传贺带人去制止,仅让陈传贺在大树、路边石头上喷上“禁止毁林”等宣传标语。
2013年3月初,陈传贺向符二英汇报说,茅棚水库附近发现一间工棚和一些芒果苗,他们已经处理完毕,将工棚拆了,也把芒果苗拔掉。
2013年3月14日,陈传贺打电话给符二英说又有人在开行,在原来的面积上又扩大了,询问其如何处理。符二英告诉陈传贺,让纪新福上山去守,并让陈传贺带队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护。第二天,陈传贺给符二英打电话说,毁林情况已经控制住了。
两周后,陈传贺再次向符二英汇报茅棚水库附近仍有人砍林,符二英便派张远雄带队上山查看。张远雄回来汇报说毁林很严重。于是,符二英将情况汇报给崖城镇常务副镇长陆仁致。2014年4月2日,林业站将毁林情况、报案书、现场照片和测量坐标图上报三亚市森林公安局。
“因工作繁忙,我每月带队巡查没有达到10天的要求。2013年3月下旬,在陈传贺向我汇报毁林面积超过林业站的管理权限后,我第一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测量、取证,并及时向三亚市森林公安局报案,积极协助调查。”在法庭上,符二英辩称,她在工作中没有其他失职行为,一贯工作表现良好,并因长年勤恳工作落下腿疾,请求从宽处理。
据介绍,符二英平时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员的监督管理松懈、不到位,未按规定每月召开例会了解公益林管护情况,对护林员不按规定巡山的情况疏于管理。平时未按照崖城镇政府的要求每月10天带队巡护公益林区域,致使公益林被毁情况迟迟未能发现。在管理员陈传贺向其汇报毁林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既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也没有安排人员加强对毁林地区的管护,致使毁林行为持续发生而未能被有效制止。
近日,经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符二英、陈传贺、纪新福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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